发廊入股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诚信、互利、共赢的原则,签订
本入股合同,共同携手开创吴越美发美容事业新篇章,甲乙双方均得按以下条款执行,履行条约。
一、合作发廊地址: ,面积两层 平方米。
二、合作发廊名称为 会所,同时标注 联盟字样,其
中 品牌权归 发型美容专业学校所有。
三、合作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为期五年,中途不得退股,合同到期前半年双方确定是否续约,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五年。
四、本发廊总计投资 元,甲方出资 元,占95%股份,乙方出资 元,占5%股份,附总资产项目一览表。
五、本店的经营决策权由甲方负责,收益归甲乙双方按
投资比例所有,所产生的亏损或责任也分别由甲乙双方按投资比例承担。
六、分红:每月分红一次,甲乙双 方分别按投资比例
分红,分红时间为每月的下个月的3号,同时召开合伙人会议,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
七、纯利润:纯利润为每月现金业绩(含现金消费、卡金、外卖等)扣除本月所有应支出后费用。附每月所有应支出列表。
八、来年房租、装修等的开支,再按比例双方分别投资。
九、合同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再和任何其他人在濮阳市范围内做本行业投资。
十、当按照同样的经营模式甲乙双方在濮阳地区内开第二家店的时候,在保持第一家店股份不变的情况下,乙方投资可以追加到20%的股份。
十一、乙方在本店内做为股东,应以身作则,详见股东职责安排表。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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